济南10月11日电(记者李立宏)——在烟台工作的年轻人赵某花了18万元“快递”女主播刘谋,给他送礼,甚至买车。刘结婚后,赵食言了。
近日,经日照开发区法院调解,刘先生同意返还赵先生3万元。
《女神》和《小火箭》的现场报道刷了18万元。
2017年6月,赵在直播平台上遇到了日照女主播刘谋。看了刘的直播几天后,赵渐渐喜欢上了她,每天都等着刘准时开始直播。
为了吸引刘的注意并让她自己唱歌,赵开始用“礼物”奖励刘。
令赵高兴的是,刷了几天“礼物”后,直播平台上的漂亮主播成了他的微信朋友。
2018年3月,为了追求刘谋,赵某放弃了在烟台的工作,来到日照寻找刘谋。
会后,看到刘翔像屏幕一样美丽,赵更加确信他的选择是正确的。为了表达“诚意”,赵在“3月8日”妇女节给了刘一个大红包——52013.14元。
2018年5月,当我听说刘想买车时,赵立即打电话给99999.99元。此时,赵某已经花了超过18万元,外加之前直播的奖励和转播费。
后悔后谁想退红包:自愿转移和免费捐赠=无悔
2018年12月,刘结婚了,但新郎不是赵。这时,赵某充满了复杂的感情。他回忆起自己的努力,食言了。
赵认为刘应该把18万元还给自己。在多次不成功的请求后,赵于2019年9月起诉日照开发区法院。
刘承认她确实收到了赵的汇款,但她认为这是给自己的礼物。与此同时,刘向法庭出示了2018年5月与赵签订的“礼物合同”。该合同明确指出,赵是“自愿转让”、“免费赠送”和“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索要”。
经诉讼前调解小组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和解:刘谋向赵某支付3万元,赵某同意。
法官提醒说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185条,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作为一个成年人,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,无论是真正的礼物还是网上奖励,都是法律上的礼物行为,自愿支付的钱不能退还。